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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废止经开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的第一批措施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津开办发〔2021〕62号
2021-09-29

名 称: 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废止经开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的第一批措施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8080-11018-2021-00013

发布机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 号: 津开办发〔2021〕62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9-18

发文日期: 2021-09-29

有效性: 有效

无障碍语音播报

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废止经开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的第一批措施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各委管企业:

经党委、管委会同意,《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的第一批措施的通知》(津开办发〔2020〕6号)及《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经开区支持中小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第一批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开办发〔2020〕9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原文下载: 《废止经开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的第一批措施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全文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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